职能部门在企业中,尽管不如销售、开发、市场、投资等在业务前线冲锋陷阵的部门产出价值直接,但在发挥供给保障、标准化管理及服务、内部风控等稳固后方的作用不可磨灭,但是问题也随之而来,怎么评估到底一年里哪个职能部门的价值更大?或者某项改革举措、流程优化、激励方案的落地过程中,职能部门在这里发挥的作用有多大? 职能部门组织绩效考核,历来存在很多管理难点,日常高频遇到的问题主要有这些:- 职能部门考核指标、具体年度目标,难量化,难清晰描述;
- 职能部门很多工作内容,考核时除了关注完成情况,难评价质量;
- 年终评价时,职能部门因考核指标定性评价居多,评价得分偏高;
- 第二年绩效考评,发现今年工作重点、目标和去年几乎一样,没有什么太大区别;
- 职能部门整体的绩效结果偏高,部门内部员工更难区分差异;
- 职能部门“过分”在意价值创造时,易产生矫枉过正的管理动作,比如各类各种名义下的“降本增效”“管理优化”、“专项变革/治理”,该如何客观评价?
上述这些问题看似零散,如果将其整合归类,可以从四大核心维度破解:一、关于职能部门的考核重点确定
很多时候,职能部门除了承接本职能相关工作外,还会承接大量兼职职能,尤其是各类事务性工作,这些都写在部门职责里,问题恰恰就出在这里:很多部门会把组织职责的良好履行等同于组织绩效计划,计划中无不体现职责覆盖的全面,全年组织绩效计划几乎囊括全部职责。 这里需要明确一个核心原则:在繁杂的部门职责里,要区分日常基础工作和年度重点工作。日常基础工作属于基础保障范畴,即便无人检查考核,也要例行做好的工作,保证不出问题、不出差错;这类工作我们尽管占据大量的时间精力,却未必是部门负责人今年要花大力气思考重点解决或者优化完善的核心任务,无需或少纳入在组织绩效计划中。 纳入在组织绩效计划中的重点工作,可以围绕以下五大方向筛选:- 公司本年度战略、管理重点、业务导向相关的工作,本部门需从职能角度做好保障支持。这些工作虽然会占用本部门大量精力,但是于公司整体来说收益显著, 必须纳入,一方面体现部门对公司战略支撑作用,一方面也避免部门蒙头干,脱离核心方向。
- 结合去年跨部门协同反馈、管理层要求,梳理本部门待优化、待改进的事项,或者需要新建设的能力项,纳入本年度的重点工作。此类工作是学习型组织非常看重的一项,主打部门内部自我提升,应尽可能减少提策略要求别的部门配合改善,除非你是考核部门且或者改善策略经过论证、足够经得起推敲。
- 高价值常规核心工作,属于部门核心价值产出的关键组成部分。比如人力招聘、人才培养、税筹管理、财务结算、资金管理、法律诉讼、合同审核等,既是基础职责,也是价值核心,必须列为重点。
- 中长期能力建设工作,关注未来2-5年可能会对部门、公司发展需储备的能力,比如人才的储备,新资质申办、新业务模研究、新技术研究等等。这类工作来源主要是业务一线反馈、管理层部署及协同部门建议等。
- 附加考核管理项,比如部门团队管理、负责人履职考核,以及公司硬性要求的 安全风控、合规底线考核等,各公司可根据实际差异化设置。
二、关于职能部门的考核指标及年度目标确定
各部门按上述思锁定年度重点工作后,选择合适的考核指标,明确年度重点目标是关键,避免直接“以职责代目标”、“模糊描述”、“难评价”。无需复杂的绩效管理工具和拆解逻辑,简单遵循smart原则即可:明确具体的考核指标、贴合部门的精力投入及年度重点、通过努力可以实现、,各项指标达成具有明确时间节点 、站在年终视角可清晰判断工作优劣。落实过程中,这四大关键点必须把控到位:1、 “具体的(S-Specific )”≠“具体的职责描述”,聚焦年度核心重点 避免用通用组织职责来代替本年度绩效目标。比如,“及时开展合同审核”、“完成公司资金调配管理”“积极配合业务部门完成设备招标”,这类表述只是基础职责,并非度工作重点。需结合年度核心,明确本年度在该项职责方面拟开展的内容,参考优化示例:① “基于XX新业务,重点开展XX类业务合同范本拟定,提升审核效率,平均审核时长控制在XX天内;针对YY类合同诉讼案件,优化YY类合同条款设计,规避XX类风险;② 保障公司XX/YY类业务,保障业务运营资金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与周转率率,合理调配资金,确保无延迟、无违规操作;③ 根据XX项目、YY项目进展,X月前完成设备供应商报价对接;Y月发布招标公告,Z月完成设备合同签署及首批设备入库,满足业务部门需求。2、“可衡量的(M - Measurable)”≠“必须量化”,看重实际效果而非单纯数量 不少企业陷入量化误区,强行要求职能部门指标数字化、但多数职能工作难以量化,即便可量化也不应该以量化数据作为评估主要依据。 比如审理合同数量、技术支持次数、数据测算频次、参展次数、招聘人数、培训场次,这些数量可以作为工作量的体现,但绝不是考核的重点。考核应关注在这些具体工作背后的实际效果价值:比如风险把控效果、方案优化质量、收益边界清晰度、营销策略落地效果、人岗匹配度、培训转化效果。基于部门专业业务能力评判,同时结合上下游部门评价,且需尽可能规避这些利益相关部门因对本部门个性化、不合理要求、超出被评价部门能力范畴的负面评价,减少此类信息的干扰。3、“可达成的(A - Achievable )”≠“盲目拔高”或 “刻意降标”,坚持跳一跳够得着 “可达成 ”的核心是具有挑战性且通过努力能实现,实际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两种极端,需针对性破解:①、“目标盲目拔高下达”:有的部门直接由公司自上而定目标,可能未经充分评估或公司急于冲刺某项目标而下达的军令状,任务非常艰巨,现有团队能力很难充分解决,此类属于难以完成的情形。比如在市场培育期,要求后台运营部门取得一定数量的客户维护目标。此类现象,在销售等前线部门也常见到,下的目标是无论如何怎么也够不着的,这种情况会打击团队积极性,或者逼着个别团队开始想歪招应对。建议采用分档设目标模式:基准值/底线值、目标值、挑战值,搭配不同的激励方案或奖惩规则,在不增加考核数据统计难度的同时,以激励大家冲刺“可以达成的”目标,公司和团队都受益。② “可以降低考核标准”:这种现象在职能部门的考核中尤其明显,很多职能部门会把完成基础工作项当做年度目标,而没有对完成工作内容质量和效果的要求或者在开始制定目标时,即利用信息差提报偏低或者接近实际可达成的目标项,不具有任何挑战性,完成即认为该得满分或者高分。应对方案:第二年或者后续年度持续监测及评估各项指标的达成情况,再逐步提高或优化评价标准,对于长期处于稳定值的指标,逐步优化过渡为监测指标或者降低考核权重;对于有优化空间的指标,可适当提高评价标准要求,或者产出内容来提升。4、“相关的(R - Relevant)” 紧扣部门职责或年度重点 很多部门可能会在考核期间,承接一些公司或管理层下达的特殊工作任务,如果该项工作是临时的,或与本部门职责工作重点相差较大的,尽管可能会占用本部门较大精力,也不应纳入组织绩效计划中,在制定绩效计划时,应充分聚焦本部门重点工作,并评估该项“非相关”工作对执行年度组织绩效计划的影响,除非重要程度极高,并与上级管理者及考核部门达成一致时,作为年度重点开展专项工作。三、关于职能部门的考核评价标准确定
一是部门的绩效计划达成结果,其实上级管理者最清晰,如果考核权直接在上级管理者时,相对来说会给予客观的评价。 二是多主体评价干扰问题,很多公司的考核权会分散在不同的考核主体部门,人力、中台部门、甚至公司内部多个业务线中台部门等,多方评价最容易掺杂主管因素,时,评价结果往往会受到干扰,其直接上级或许可能为了保护下属,也会掩盖弱点,这种情况下对于职能部门的有效评价就大打折扣。 除此之外,职能部门天生的差异属性,偏业务类(收缩类业务VS新业务)、偏中台类、纯后台类等等,以及各管理本年度在公司里的影响力或者地位等,放在同一维度下评分,必然也会影响大家对评价结果的接受程度。 这时候,需要结合各公司实际情况,组合采用差异化评价标准、统一评价原则、分组分类评价等进行微调;l差异化评价标准:对各部门的衡量指标,在制定计划时便明确交付标准要求,时间、质量、效果等维度;制定基准值/底线值、目标值、挑战值目标或者参考这个档位来明确绩效评分档位区间或绩效等级SABC档位划分;l统一评价原则:此原则仅可对最终评价主体发挥提示作用,避免评价主体过分带入主观感情色彩,避免仅参照考核周期部门的表现好坏、或被考核部门个别极好/差表现、被考核部门当前受行业/ 公司战略/管理策略影响等,避免评价主体在评价时考量维度不全面、不客观的情形出现。l分组分类评价:针对偏业务类、中台类、后台类部门,区分评价或分配绩效等级SABC名额 ,或结合各公司实际情况对不同考核主体下评价结果差异进行修正或调整,分配绩效等级。l亮点贡献微调:考核主体可结合年度内各职能部门对组织特殊贡献、亮点等给予综合调整。而对于运动式“亮点工作”,考核主体要综合权衡管理层的意见,以及对公司整体团队文化,理性判断和影响具有决策权的管理层。四、关于如何避免职能部门搞运动式开展工作
职能部门追求价值创造本是好事,但过度追求“显性亮点”,盲目搞形式化的降本增效、管理变革,反而会增加内耗、扰乱正常工作节奏,这类运动式工作必须严控。 考核层面需守住底线:不唯亮点论成败,重实质轻形式。评判各类优化、变革举措,核心看是否解决实际问题、是否提升运营效率、是否降低经营风险、是否贴合公司长期发展,而非单纯看方案数量、宣传力度、会议频次。 同时,考核导向要引导部门沉下心做实事,把精力放在核心职责落地、内部流程优化、风险防控上,杜绝为了“造亮点”而搞形式主义、做表面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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