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盖章的公司名称不对
面试的是 A 公司,合同上盖章的却是 B 人力公司或者某不知名子公司。这很可能是外包或者派遣,以后出事了,两家单位互相甩锅。工作地点写“全国”或者直接留白
公司在合同里把地点写得极大,就是为了以后搬迁或者逼退你的时候有话说:“合同写了工作地点是全国,现在调你去隔壁省办公是合法的。”拆分薪资结构
面试说月薪 2 万,合同里写“基本工资 3000 + 绩效 17000”。记住,绩效考核的主导权在公司手里。只要公司想扣钱,随时能把你的实际收入压到底线。试用期故意超期
签 1 年合同,试用期却给了 3 个月。按法律规定,1 年合同的试用期最多不能超过 1 个月;签 3 年合同,试用期最多不能超过 6 个月。超出的部分全属于违法约定。让你写“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
有的公司为了省钱,按月多给你发几百块钱,让你签自愿放弃社保。法律上社保是强制缴纳的,这种协议就算你签了字也是废纸一张,到时候伤病或者生育受损失,吃亏的还是自己。声明“本公司无加班费”
合同里写着“员工加班属于自愿行为,公司不支付加班费”。这种条款在仲裁庭上根本站不住脚,只要你有加班事实和审批留痕,该拿的加班费少不了。换个岗位就重新算试用期
升职或者调岗了,公司要求再签一次试用期。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个公司,只能对同一个员工约定一次试用期。乱设天价违约金
除了公司出资送你出脱产参加专项技术培训,或者签了竞业限制协议之外,公司在合同里写“提前离职要赔违约金几万元”的,通通无效。搞“阴阳合同”
一份合同拿去交社保(写最低工资),一份合同自己发工资。以后一旦闹到仲裁索赔 N+1,公司往往会按低的那份合同基数跟你算钱。签完字不给你发回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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