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9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第14434号行政令《开启超级智能时代》,要求美国联邦行政部门将“人工智能”(AI)改称“超级智能”(Super Intelligence,简称SI),并在政府公文、官方网站、政策文件等场合使用新名称。行政令还要求总统科技顾问在60天内提出相关立法建议,研究是否修改现行人工智能的法律定义。

一个科学概念,为什么需要总统亲自下令修改?一个使用了70年的名称,为什么突然变得不合时宜?一个字母的变化,又可能给全球科技治理带来什么影响?
这件事,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1956年,美国达特茅斯学院召开了一次后来被视为人工智能学科起点的重要研讨会。此前一年,约翰·麦卡锡等科学家在会议筹备文件中提出了“Artificial Intelligence”这一名称。此后,人工智能从早期符号推理发展到机器学习、深度学习,再到如今的大语言模型,逐渐成为全球通用的科学技术概念。

那么,SI又是什么?
事实上,“超级智能”并非特朗普发明的新词。2014年,牛津大学哲学家尼克·波斯特罗姆出版《超级智能:路线图、危险性与应对策略》一书,就将其描述为在几乎所有重要认知领域都大幅超越人类的智能系统。

也就是说,在通常的学术意义上,AI与SI并不等同。人工智能(AI)是一个广泛的技术范畴,超级智能(SI)则指向一种尚未得到公认实现的高度智能形态。
然而,特朗普显然希望改变这种既有的概念区分。
2026年9月22日,特朗普在联合国大会宣布,将Artificial Intelligence改称Super Intelligence。他给出的理由颇为直白:“Artificial”容易让人联想到虚假的、不真实的,而如今的智能技术已经十分强大,“Super”才更能体现它的价值。
他还希望其他国家也采用这一名称。

两天后,中美元首在华盛顿举行会晤,人工智能成为双方讨论的重要议题。
有意思的是,美国白宫9月25日公布的会晤成果清单,不仅使用“超级智能对话”这一名称,还称双方同意以“超级智能”替代“人工智能”。然而,中国外交部9月26日公布的八点成果共识,明确使用的仍然是“中美人工智能对话”。

同一次元首会晤,同一个合作机制,美方称SI,中方仍称AI。
虽然不能因此断定双方存在实质性分歧,但至少说明,美国政府使用的新概念,并不当然成为双方共同认可的正式术语。
9月29日,特朗普签署行政令;10月6日,美国司法部开始要求工作人员在适用场合使用SI。美国政府还成立了以“超级智能”命名的跨部门工作组。
从总统讲话,到行政命令,再到政府部门执行,一次看似简单的更名,正在变成正式的行政政策。

然而这里面还有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特朗普的行政令同时规定,在新定义出台之前,SI仍然适用现行法律中AI的技术定义。
换言之,技术没有因为更名而改变,科学界也没有因为总统签字就形成新的技术共识。真正改变的,是政府描述这项技术的方式,以及未来可能由此展开的制度安排。
这恰恰是此次更名最值得深究的地方。
那么,究竟为什么要改名?
首先,有可能为了通过概念重构,试图重新塑造科技发展的时代叙事。
一个名称当然不能改变技术本身,却可能影响公众对于技术发展阶段的认识。过去,科学家发现和创造新的技术知识,再为其命名。但此次美国政府的做法却有所不同:不是科学共同体确认已经进入超级智能时代,而是政府首先宣布新时代已经到来,再要求行政体系采用新的名称。
这意味着,尚未普遍实现的未来技术能力,被提前赋予了现有技术。
其次,有可能为了通过技术形象重塑,试图表达政府鼓励创新的政策立场。
当前,美国社会对于人工智能可能造成的就业替代、隐私侵犯、技术失控等问题存在广泛担忧。特朗普政府则更加强调技术创新和产业竞争力,反对过度监管妨碍技术发展。
将AI改称SI,可能具有重新塑造技术形象的考虑:不再突出技术的人工属性,而是突出其超越性、突破性和发展潜力。
当然,这种传播策略未必有效。在部分公众看来,“超级智能”甚至可能比“人工智能”更加令人担忧。
再次,也是更值得关注的,是技术概念很可能进一步成为制度重构的起点。
如果特朗普只是换了一个自己喜欢的名称,这件事大概只能算作一则政治新闻。但此次行政令不仅要求政府改变称谓,还明确提出研究修改相关法律定义。
从总统表态到行政执行,从政策文件到法律定义,概念变化正在尝试向制度体系延伸。
这又意味着什么?
技术名称一旦进入法律,便可能影响监管对象的界定;进入技术标准,便可能关系到产品认证和市场准入;进入国际合作协议,便可能影响各国如何认定技术风险和治理责任。
一个更值得注意的细节是,2025年7月,美国政府就曾签署《促进美国人工智能技术栈出口》行政令,明确提出不仅要向全球输出美国人工智能产品,还要推动美国技术标准和治理模式得到国际采用。

将两项政策联系起来看,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便出现了:
美国此次改名,是否可能从国内行政语言调整,进一步延伸至技术分类、产业标准乃至国际治理规则?
虽然目前还不能断定美国已经实现这种制度转化,更没有证据证明SI已经成为国际通行标准。但这种政策动向值得持续观察。
那么,这件事足以给中国带来什么启示?
我想,首先需要明白,科技竞争不仅是技术能力的竞争,也涉及技术定义和规则制定。
我们谈论中美科技竞争,往往关注芯片、算法、模型、算力和产业规模,却容易忽视谁来定义技术、谁来划分技术类别、谁来制定治理规则。
但从技术发展史看,重大的科技变革总会伴随概念体系与制度规则的调整。
科学概念一旦成为政策概念,就可能进一步成为法律概念和治理概念。中国不仅要有自己的先进技术,也需要积极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和治理规则的制定。

其次,必须警惕技术名称与技术现实之间的认知错位。
美国宣布进入超级智能时代,并不意味着美国已经实现真正的超级智能。
认识技术,不能只看它被叫什么;判断科技实力,也不能仅凭一国政府的政治表态。
既不能因为美国提出一个新概念,就高估其技术能力;也不能因为这种命名具有政治色彩,就忽视其可能产生的制度后果。
科学判断与政策研判,需要两种不同而又相互补充的眼光。
再次,国际传播中的话语影响力,不能简单理解为谁先提出一个响亮的新词。
名称能够影响认知,却不能替代事实;概念能够表达立场,却不能自动获得国际认同。
真正具有生命力的国际话语,必须能够准确解释现实、有效回应问题,并最终获得科学实践和制度运行的支持。
给未来命名,并不意味着已经拥有未来。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谁能够凭借技术实力、知识创新和制度建设,参与定义未来的规则。
这或许正是SI事件留给中国更值深思的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