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不能只“销号”:内控视角下怎么治本

审计整改不能只“销号”
内控视角下,怎么治
导语
审计结果出来,单位开始紧张,内部审计牵头,职能部门迅速行动,逐条对照、逐项整改,整改台账填满了、证明材料归档了、整改报告交上去了,每一条问题后面都打了勾——“已完成整改”。然后,下一轮审计来了,发现的问题高度重合。

这个循环,很多人经历过。审计整改年年做,问题年年有,不是同一条,但往往是同一类。做完一轮整改,好像什么都动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这不是态度问题,而是整改逻辑的问题。“销号”是完成任务,不是解决问题。把这两件事混在一起,才是整改难以真正收效的根源。

本文核心观点
① “销号”是完成任务,不是解决问题——问题年年有、年年同类的根源,在于把两件事混为一谈。
② 审计发现的往往是“症状”,治本要从制度设计、执行、监督三个层面做溯因,而不是补一个材料层面的补丁。
③ 让整改重心从“关闭台账”移向“关闭漏洞”,靠三件事:台账加根因与效果验证、内审介入实质审核、责任按问题性质分配。
 一
“销号”在解决什么,没有解决什么?

先把“销号式整改”这件事说清楚,它不是一无是处的。审计发现了一个具体问题——比如某笔专项资金的支出缺少审批手续——补上审批痕迹、规范归档,这件事本身是对的,不做会有更大的麻烦。从合规处置的角度,把已发生的问题在材料层面收拾干净,是必要的第一步。但这一步做完,只解决了“这一笔”,没有解决“为什么会有这一笔”。

专项资金缺少审批手续,原因可能有好几种:

① 可能是审批制度本来就没有覆盖这类支出;
② 可能是制度有,但经办人不知道;
③ 可能是经办人知道,但觉得流程太繁琐就绕过去了;
④ 可能是领导口头批了,没有留书面记录的习惯;
⑤ 也可能是信息系统里根本没有设置这个审批节点,不经过也能支出。

这五种原因,指向的是五种完全不同的问题,需要五种不同的解法。但“销号”模式下,所有情形的整改结论都是一样的:“已补充完善审批手续,加强相关人员培训”——这句话适用于所有情形,也等于没有针对任何情形。

“销号”是完成任务,不是解决问题。把这两件事混在一起,才是整改难以真正收效的根源。

 二
审计发现的,是症状还是病因?

内控视角看审计整改,有一个最基本的判断要先做:这个审计发现,是“症状”还是“病因”?几乎所有审计发现,描述的都是症状——某笔钱没有按规定走流程、某项资产没有及时入账、某个合同没有经过必要的审核。这些是能被审计人员直接观察到的“事”,是已经发生的结果。病因藏在症状背后,通常涉及三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 · 制度设计 出问题的业务,到底有没有对应的内控制度规定应该怎么做?如果制度本身就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清晰,那问题出在制度设计,不在执行人。整改重点是补制度这个洞,不是找执行人算账。
第二个层面 · 制度执行 制度写了,但执行打了折扣——知道但没做,或做了一半,或做法与制度不符。原因可能是制度太复杂、执行成本太高、没有有效检查机制、激励约束没对齐。几种情况,解法各不相同。
第三个层面 · 监督机制 制度有、执行也尝试了,但偏差没被及时识别和纠正,等到审计来才暴露。说明日常监督检查机制没发挥作用——频率不够、没覆盖到、或发现后没追究。

三个层面,三种性质不同的问题,对应三条不同的整改路径。“销号”的问题在于,它通常只处理了第一和第三层之间的表面——做了一个制度补丁、发了一份学习通知、开了一次专项检查——三个层面都没有真正触到。

“销号”通常只处理了表面,三个层面都没有真正触到。

 三
治本的整改从哪里开始?

从审计发现出发,做一次真正的溯因分析,是治本整改的起点。这件事需要问一个具体的问题:这个控制本来应该由谁来执行、在哪个环节执行、执行什么动作——然后它在哪里断掉了?

溯因的起点 把问题从头走一遍——从业务发生,到内部审批,到财务处理,到监督检查,逐个环节去看,断点在哪里,为什么会断。
例一 · 资产入账延迟 若系统没设“验收完成自动触发财务入账”,靠人主动做,延迟几乎必然。治本是改系统流程,让入账变成验收后自动推进,而非发提醒通知。
例二 · 合同未经财务审核 若财务审核是“可跳过”选项,强调培训也没用。治本是堵路径:设为必经节点,未完成无法进入下一环节。

这两个例子背后的逻辑是一样的:合规行为应当是阻力最小的路径,而不是需要额外努力才能走到的路径。内控设计的目标,是让做对的事和做顺手的事变成同一件事。整改如果没有往这个方向去改,只是加了一道人工的提醒或检查,维持不了多久就会退回原状。

合规行为应当是阻力最小的路径,而不是需要额外努力才能走到的路径。

 四
整改台账应该记什么?

现在大部分单位的整改台账,格式大同小异:审计发现、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间、完成情况、佐证材料。这个格式本身没有错,但它隐含了一个导向:关注的是“做了什么”,而不是“为什么这么做”、“改了之后效果如何验证”。如果在现有台账格式上,增加两栏——问题根因和效果验证机制——整改的质量会有实质性的提升。

新增栏一 · 问题根因 整改前先回答:问题出在制度设计、执行偏差,还是监督失效?哪个具体控制节点没发挥作用?原因是什么?想不清楚问题,整改措施大概率方向不准。
新增栏二 · 效果验证机制 明确:整改完成后怎么知道真的改好了?下次同类业务发生,谁来核查、核查什么、多久核查一次?这栏若是空的,整改就只有起点,没有检验。

加了这两栏,台账就从“整改清单”变成了“整改逻辑链”——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出了问题、改成什么样、怎么验证改好了,每条都有完整的链条。

台账从“整改清单”变成了“整改逻辑链”。

 五
一个经常被忽视的问题:整改责任人找对了吗?

审计报告通常会指向一个部门或一个岗位,整改责任也就跟着落到那里。但有时候,问题真正的责任源头,不在被点名的那个人身上。一个业务流程出了问题,被审计发现的,可能是执行这个流程的业务人员;但如果这个流程的设计本来就有缺陷,那真正需要整改的,是这个流程的设计者——通常是内控部门或分管领导。把整改责任落到执行人身上,让他改一个自己没有权力改的事,整改就注定是表面的。

制度设计层面 责任在制度设计者;
执行层面 责任在有权改变执行条件的人(不一定是执行者本身,可能是流程主管);
监督层面 责任在监督机制的建立者。

这个判断做不准,整改就成了“找人背锅、走完程序、关闭台账”,而不是真的把问题解决。

 六
内部审计在整改闭环里应该做什么?

审计完了,整改责任压到各部门,内部审计的角色通常变成“接收整改报告”。但如果内部审计在整改阶段只是接收材料、核实是否按时提交,那这个机制就缺了一个关键的验证环节。内部审计在整改阶段应该做的,是对整改质量的实质性验证,而不只是材料接收。具体包括两件事:

一是整改措施的合理性审核 各部门提交的方案,是不是真针对了问题根因?补了一个审批节点,是不是真解决了问题,还是绕过这个节点的路径依然存在?有没有落到流程和系统层面,还是只发了一个通知?
二是整改效果的抽查验证 整改完成一段时间后,抽取同类业务的实际执行记录,看整改之后的流程是否真有所不同。这不是复查审计,而是验证整改是否产生了实质变化。

没有这两个动作,内部审计在整改闭环里就只是一个通道,而不是一个质量关口。

内部审计在整改闭环里就只是一个通道,而不是一个质量关口。

◆ ◆ ◆

最后小编想说,审计整改这件事,难不在于做不到,而在于“销号”比“治本”容易太多。销号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压力是截止日期;治本需要把问题想清楚、把流程改到位、把效果验证起来,压力是下一次审计。而下一次审计还早,截止日期已经在眼前了——于是绝大多数整改,自然而然地滑向了销号。

要改变这个惯性,需要在整改机制的设计上动一些真格的:台账里加上根因分析和效果验证的要求、内部审计介入整改质量的实质审核、整改责任的分配跟问题性质对应而不是跟被点名的部门对应。这些不是大动作,但加起来,能让整改的重心从“关闭台账”移向“关闭漏洞”——这两件事,差距不小。

一句话记住

整改的重心,要从“关闭台账”移向“关闭漏洞”——销号是交差,治本才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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