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曾提出“知识工作者”的概念,这一观点盛行于上世纪末,经济学家理查德·佛罗里达则从社会分层的角度提出了“创意阶层”概念——该阶层占美国总工作人口的30%,“创意人士不再被视为传统的破坏者,而是成为新的社会主流”。方军在《创意,未来的工作方式》一书中对以上两个概念加以融合,提出了“创意工作者”的定义。“创意工作者”指的并不是某一类特定狭义的行业从业者,他们可能是艺术家、工程师、管理者、创业者、学者……甚至每一个人,而其共同特征则是,具有创造性地、系统性地解决问题的愿望及能力。
本文选取该书的引言章节的部分内容,献给对未来的工作与生存方式感到好奇的人们。
变革的推动力是人类创造力的提升,人类的创意在我们的经济和社会中扮演重要角色……创造的冲动,这种使人类区别于其他物种的重要属性,目前正在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得到释放。
——理查德·佛罗里达
知识工作者(knowledge worker)的工作动力取决于他的工作效益,取决于他再工作中是否能有所成效……知识工作者的成果本身并不产生效益,他们并不生产有形的产品,比如一双鞋或某个机器部件,他们生产的是知识、想法和信息。
——彼得·德鲁克
以雅虎1996年首次公开募股为标志,互联网产业历经泡沫、破灭和发展,已经将过往设想的信息社会变成活生生的现实。以阿里巴巴、百度、腾讯为代表的中国互联网公司已经深入影响了众多产业、经济发展以及几乎每个人的生活。互联网创业也影响了很多人。网景(Netscape)创始人、硅谷知名风险投资家马克·安德森在2011年发出惊人宣言,“软件正在吞噬整个世界”。2016年,由算法驱动的阿尔法围棋(AlphaGo)打败韩国围棋九段李世石,这是继20年前人工智能在人机大战中战胜国际象棋大师卡斯帕罗夫之后的又一个标志性事件。互联网、软件、算法、数据、计算能力等的影响与日俱增,其背后的主要群体(程序员们)也应被归入创意人的行列。

自工业革命以来,工作群体,也就是主要的价值创造群体,大体经历了如下的8个典型人群,我们可以通过对他们的回顾了解人的创意所发挥的作用:
· 办公室工作人员/白领
· 经理人
· 服务业工作者
· 知识工作者
· 狭义创意产业工作者
· 程序员
· 高科技创业者
取代工人中心角色的是办公室里的工作人员,在20世纪50年代,威廉·怀特曾用“组织人”界定这一群体。其后这一群体不断扩大,现在依然是组织化创造事物的主要力量。在灯火通明、四季如一的写字楼里工作的人,是现在我们对主流工作者的印象,就像20世纪很长一段时间工人占据城市工作者主流一样。这个群体常常被通俗地称为“白领”,但由于办公室工作者或白领涵盖的范围过广,已经失去界定工作方式的意义,而常被用来进行生活方式的界定。

服务经济已经成为社会的主要经济产业,消费服务业和专业服务业都在经济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位置。服务经济的工作者,除了部分专业服务业如广告、咨询等少数领域外,并没有鲜明的群体工作特征。广告、咨询等领域是创意驱动的,它们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也被广泛地推介到行业之外。
现在,管理已经变成理论与实践极其丰富的领域,是整个社会的显学之一。管理发展的关键节点有三个:(1)德鲁克定义管理;(2)明茨伯格界定高层管理者的角色;(3)科特区分管理与领导,并定义领导的职能为变革。在过去100年中,管理最强的潮流是,认为管理可以和具体业务分开,把理性化引入其中。这种潮流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一整套培养管理者的商学院MBA(工商管理硕士)课程。商学院体系化地培养经理人的课程虽然不断受到一些挑战,比如曾经有流行观点认为设计学院将取代商学院,但商学院的地位始终牢固。在互联网公司快速发展之后,公司对管理人才的需求发生剧烈变化,传统行业也被互联网影响,需要转型和变革,这个从需求端而来的变化可能会促进商学院的变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工厂工人、办公室工作人员、服务业工作者、管理者这四个群体之外,新工作群体在不断涌现,组织化生产创造的核心群体正在发生变化,许多研究者试图通过命名来界定这种群体的新变化。
最早出现,也曾经是处于最显要地位的是“知识工作者”,这一概念由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提出,盛行于20世纪末。当时大众普遍认为,知识成为核心生产资源,我们将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工作者的自我认知,影响了很多人的工作方式和成效。
同样抓住更多眼球的是设计、艺术、传媒、服务、广告、营销等狭义创意产业领域,这个领域既有“明星”,又能被直接地感受到。我们的讨论一直使用“创意”“创意人”“创意工作者”“创意管理”这些词,也正是受到了狭义创意产业工作者的影响,他们的一些思维和工作特征可能是未来创意群体的关键特征。虽然苹果公司的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是商业人物,但他身上汇聚了人们对狭义的创意产业工作者的很多想象。

理查德·弗罗里达的“创意阶层”定义在某种程度上让创意工作者群体有了一定的群体身份认知。他所定义的创意阶层比通常自认从事创意行业的人的范围要广得多,他认为创意阶层有两个群体:核心成员(“超级创意核心群体”和“现代社会的思想先锋”),包括科技、建筑、设计、教育、艺术、音乐以及娱乐等领域的工作者;更广阔的“创造性专业人员”群体,分布在商业、金融、法律、卫生保健等相关领域。
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看到程序、算法主导着事物的运转,程序员这个创造它们的群体也因此受到关注。程序员只是方便的代称,这个群体应该涵盖程序员、架构师、产品经理、算法工程师、运维工程师、交互设计师、产品运营人员等,也就是让互联网技术产品和服务能够从设想到建立、运转、持续发展的主要人员。
互联网创业的热潮让“创业者”这个本来人数很少的群体成为关注的焦点。这个群体与管理者的不同之处是,创业者推动的是从无到有、从0到1的过程,从想法或观念开始,创造满足用户需求的有形或无形的产品,建立支持产品良好服务的由人、技术、资金、流程组成的系统,并不断地调整优化甚至彻底推翻重建这个系统,高科技创业者的诸多特征和创意高度吻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