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微短剧专项部门规章今起施行

2026年09月01日 11:43
据央视新闻报道,国家广电总局公布的《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9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针对微短剧领域的专项部门规章,首次建立覆盖创作、制作、播出、监管全链条制度,并按投资额度和题材将微短剧分为一、二、三类分级管理,要求AI生成微短剧每集明显位置标注提示标识。

据央视新闻报道,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日前公布的《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于今天(9 月 1 日)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首部针对微短剧领域的专项部门规章,法律效力层级高于此前行业指引类规范性文件。《办法》首次从国家层面搭建起覆盖创作、制作、播出、监管全链条的制度框架,标志着微短剧监管从阶段性引导转向制度化、法治化的长效治理。

《办法》核心确立分类分级管理机制,根据投资额度与题材属性,将微短剧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三个层级,对应不同的备案与审核要求。分类标准由广电总局制定,并结合行业发展实际适时动态调整。

业内专家表示,这一分类监管思路意味着不同体量、不同题材的微短剧将面临不同层级的审核标准,高投资、特殊题材的微短剧将适用更严格的审批流程。在分类管理框架下,《办法》还对全链条内容规范与主体责任作出明确划定,筑牢行业合规底线。

《办法》规定,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制作的微短剧,制作机构和播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依据有关规定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提示标识。